关于征求《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价协函〔2019〕3号
各市造价协会:
为弘扬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工匠精神,搭建好会员技术竞技的平台,我们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本地区各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修改建议,于6月10日前反馈我协会,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
联系电话:0551-62877655
电子邮箱:ahzjxh1131@163.com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9年5月21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工匠精神,促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综合技能的提升,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改革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竞赛参加对象包括安徽省工程造价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徽省高等院校(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 竞赛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 竞赛主办单位为安徽省建设建材工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协办单位为各市造价协会、高等院校以及为竞赛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委员。
第六条 组委会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组委会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竞赛的各项管理制度;
2.审定并发布竞赛方案和赛事规程;
3.审定竞赛年度规划、经费计划;
4.对竞赛各阶段进行指导和检查;
5.确定竞赛协办单位;
6.审定并签发获奖名单。
第七条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秘书处设在省价协,并承担竞赛日常性工作。专家组、裁判组、赛务 组成员由秘书处提名并上报组委会确定。
第八条 秘书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秘书处成员由省价协有关领导、专家委员会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赛事组织方案及技术规程;
2.负责组织竞赛的工作例会及各项专题会议,并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
3.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协调各阶段工作的实施;
4.负责组织竞赛合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5.负责落实各项经费的使用与实施方案,并做好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6.负责竞赛对外宣传活动,提供相关信息。
7.组织落实与协调其他日常性工作。
第九条 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专家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从协会专家库产生。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各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试题设计;
2.竞赛的命题及审查,制定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
3.配合做好竞赛的专业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裁判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裁判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从协会专家库产生。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工作,并处理竞赛中出现的判决争议等问题;
2.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确定竞赛成绩及排名次序,向组委会提交获奖名单;
3.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赛务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赛务组成员由协办单位相关成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竞赛管理系统并进行日常维护;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准备、检查工作,提供竞赛软硬件及技术支持,保证竞赛期间系统的正常使用;
2.负责竞赛场地和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各级领导、专家、裁判、参赛人员及带队人员的食、宿安排;
4.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赛事要求
第十二条 竞赛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新技术应用等,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
第十三条 竞赛分资格赛、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资格赛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人员在指定的竞赛系统中报名并完成答题,合格者具备进入初赛的资格;初赛由各市造价协会根据资格赛入围名单自行组织实施,并选拔产生市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分为理论知识竞答和实际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高等院校参赛的,以院校为单位组成参赛队直接报名参加决赛。
第十四条 竞赛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省竞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周期。
第十五条 奖项设置:决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两类。
(一)团体奖
1.对各市和高等院校参赛队,根据参赛选手成绩总和,分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对各各市造价协会评选最佳组织奖。
3.对参赛人员所在单位,评选最佳参与奖。
(二)个人奖
1.对从业人员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总成绩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授予“安徽省工程造价技术标兵”荣誉称号;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另向安徽省总工会申请“五一劳动奖章”。
2.对在籍学生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总成绩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授予“安徽省工程造价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对高等院校参赛队指导老师,评选最佳指导奖。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在初赛时设定相应奖项。
第十六条 竞赛的申诉、复议和仲裁:
在决赛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等情况,各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当日内向裁判组提出申诉,裁判组接受申诉后应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组委会提请仲裁。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秘书处负责落实各项经费的支出方案。
第十八条 竞赛不向参赛选手及单位收取参赛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竞赛名义收取报名费、会议费或培训费等参赛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竞赛组织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言行损害竞赛和相关单位的形象,不得有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及干涉竞赛等违规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组委会将对违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1~3年参与资格。
第二十条 如发现参赛选手有作弊等违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竞赛成绩并收回获得的荣誉与奖励,同时给予其个人及单位3年禁止参赛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技术规程
一、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答内容:
1.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2.现行的计价依据及规范,
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
4.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知识,
5.PPP、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BIM技术应用等相关知识。
(二)实际技能操作竞赛内容:
1.工程量清单编制,
2.工程量计算,
3.工程造价计算,
4.新技术应用等。
二、主要参考依据
1.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国计划出版社);
3.《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4.我省现行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16G101-2、16G101-3)等。
三、赛项安排
(一)资格赛
1.题目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总分100分。
2.竞赛时间: 60分钟。
3.竞赛方式:在指定时间段采用计算机在线答题。
4.资格入围标准:答题得分60分以上。
(二)初赛
由各市造价协会自行组织实施。
(三)决赛(总分100分)
比赛时间
比赛内容
比赛形式
时长
分值
权重
上半场
实际技能操作竞赛
自带工具(电脑,软件,手机等),现场作答。
3小时
100
70%
下半场
理论知识竞答
手机现场竞答
1小时
100
30%
四、决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报名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在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各市造价协会或高等院校出具书面说明,经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选手报到后,不再更换。
2.参赛团队须于竞赛规定日期报到,并在报到日当天规定的时间内熟悉场地和测试自备电脑,协办单位负责提供与竞赛相关的技术支持,竞赛日不再接受参赛选手电脑的测试工作。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凭参赛证进入赛场并登录竞赛系统,竞赛开始10分钟后禁止入场。
4.实际技能操作竞赛,参赛选手需自带电脑、自行选择造价软件答题,竞赛答案须使用手机登陆答题系统进行提交。
5.理论知识竞答,参赛选手只需使用手机登陆答题系统进行答题。
6.如各参赛团队得分相同,则按手机提交答案的时间顺序排名,提交答案较早的选手排名靠前。
7.竞赛根据裁判下达的开始或结束指令正式开始或结束竞赛。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接受裁判的监督和指令。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裁判有权中止该队竞赛或判定已取得的成绩作废。
五、竞赛设备要求
1.硬件基本要求:自带笔记本电脑,内存不低于4G,支持无线网络,剩余硬盘空间不低于10G;自带手机,支持4G网络,剩余存储空间不低于1G。
2.软件基本要求:电脑自装参赛必备的软件,包括工程量计算软件、计价软件、BIM5D软件,Auto Cad(2006及以上版本,但不得超过2016版本)软件,revit软件等;手机安装竞赛答题系统。
价协函〔2019〕3号
各市造价协会:
为弘扬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工匠精神,搭建好会员技术竞技的平台,我们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本地区各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修改建议,于6月10日前反馈我协会,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
联系电话:0551-62877655
电子邮箱:ahzjxh1131@163.com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9年5月21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工匠精神,促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综合技能的提升,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改革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竞赛参加对象包括安徽省工程造价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徽省高等院校(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 竞赛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 竞赛主办单位为安徽省建设建材工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协办单位为各市造价协会、高等院校以及为竞赛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竞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委员。
第六条 组委会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组委会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竞赛的各项管理制度;
2.审定并发布竞赛方案和赛事规程;
3.审定竞赛年度规划、经费计划;
4.对竞赛各阶段进行指导和检查;
5.确定竞赛协办单位;
6.审定并签发获奖名单。
第七条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秘书处设在省价协,并承担竞赛日常性工作。专家组、裁判组、赛务 组成员由秘书处提名并上报组委会确定。
第八条 秘书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秘书处成员由省价协有关领导、专家委员会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赛事组织方案及技术规程;
2.负责组织竞赛的工作例会及各项专题会议,并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
3.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协调各阶段工作的实施;
4.负责组织竞赛合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5.负责落实各项经费的使用与实施方案,并做好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6.负责竞赛对外宣传活动,提供相关信息。
7.组织落实与协调其他日常性工作。
第九条 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专家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从协会专家库产生。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各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试题设计;
2.竞赛的命题及审查,制定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
3.配合做好竞赛的专业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裁判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裁判组成员由行业有关专家和教授组成,从协会专家库产生。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工作,并处理竞赛中出现的判决争议等问题;
2.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判方法确定竞赛成绩及排名次序,向组委会提交获奖名单;
3.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赛务组的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组成
赛务组成员由协办单位相关成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竞赛管理系统并进行日常维护;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准备、检查工作,提供竞赛软硬件及技术支持,保证竞赛期间系统的正常使用;
2.负责竞赛场地和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各级领导、专家、裁判、参赛人员及带队人员的食、宿安排;
4.配合做好竞赛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赛事要求
第十二条 竞赛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新技术应用等,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
第十三条 竞赛分资格赛、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资格赛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人员在指定的竞赛系统中报名并完成答题,合格者具备进入初赛的资格;初赛由各市造价协会根据资格赛入围名单自行组织实施,并选拔产生市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分为理论知识竞答和实际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高等院校参赛的,以院校为单位组成参赛队直接报名参加决赛。
第十四条 竞赛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省竞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周期。
第十五条 奖项设置:决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两类。
(一)团体奖
1.对各市和高等院校参赛队,根据参赛选手成绩总和,分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对各各市造价协会评选最佳组织奖。
3.对参赛人员所在单位,评选最佳参与奖。
(二)个人奖
1.对从业人员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总成绩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授予“安徽省工程造价技术标兵”荣誉称号;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另向安徽省总工会申请“五一劳动奖章”。
2.对在籍学生参赛选手,根据个人总成绩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授予“安徽省工程造价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对高等院校参赛队指导老师,评选最佳指导奖。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在初赛时设定相应奖项。
第十六条 竞赛的申诉、复议和仲裁:
在决赛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等情况,各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当日内向裁判组提出申诉,裁判组接受申诉后应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组委会提请仲裁。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秘书处负责落实各项经费的支出方案。
第十八条 竞赛不向参赛选手及单位收取参赛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竞赛名义收取报名费、会议费或培训费等参赛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竞赛组织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言行损害竞赛和相关单位的形象,不得有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及干涉竞赛等违规行为。如出现违规行为,组委会将对违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1~3年参与资格。
第二十条 如发现参赛选手有作弊等违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竞赛成绩并收回获得的荣誉与奖励,同时给予其个人及单位3年禁止参赛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技术规程
一、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答内容:
1.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2.现行的计价依据及规范,
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
4.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知识,
5.PPP、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BIM技术应用等相关知识。
(二)实际技能操作竞赛内容:
1.工程量清单编制,
2.工程量计算,
3.工程造价计算,
4.新技术应用等。
二、主要参考依据
1.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国计划出版社);
3.《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4.我省现行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16G101-2、16G101-3)等。
三、赛项安排
(一)资格赛
1.题目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总分100分。
2.竞赛时间: 60分钟。
3.竞赛方式:在指定时间段采用计算机在线答题。
4.资格入围标准:答题得分60分以上。
(二)初赛
由各市造价协会自行组织实施。
(三)决赛(总分100分)
比赛时间 |
比赛内容 |
比赛形式 |
时长 |
分值 |
权重 |
上半场 |
实际技能操作竞赛 |
自带工具(电脑,软件,手机等),现场作答。 |
3小时 |
100 |
70% |
下半场 |
理论知识竞答 |
手机现场竞答 |
1小时 |
100 |
30% |
四、决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报名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在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各市造价协会或高等院校出具书面说明,经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选手报到后,不再更换。
2.参赛团队须于竞赛规定日期报到,并在报到日当天规定的时间内熟悉场地和测试自备电脑,协办单位负责提供与竞赛相关的技术支持,竞赛日不再接受参赛选手电脑的测试工作。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凭参赛证进入赛场并登录竞赛系统,竞赛开始10分钟后禁止入场。
4.实际技能操作竞赛,参赛选手需自带电脑、自行选择造价软件答题,竞赛答案须使用手机登陆答题系统进行提交。
5.理论知识竞答,参赛选手只需使用手机登陆答题系统进行答题。
6.如各参赛团队得分相同,则按手机提交答案的时间顺序排名,提交答案较早的选手排名靠前。
7.竞赛根据裁判下达的开始或结束指令正式开始或结束竞赛。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接受裁判的监督和指令。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裁判有权中止该队竞赛或判定已取得的成绩作废。
五、竞赛设备要求
1.硬件基本要求:自带笔记本电脑,内存不低于4G,支持无线网络,剩余硬盘空间不低于10G;自带手机,支持4G网络,剩余存储空间不低于1G。
2.软件基本要求:电脑自装参赛必备的软件,包括工程量计算软件、计价软件、BIM5D软件,Auto Cad(2006及以上版本,但不得超过2016版本)软件,revit软件等;手机安装竞赛答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