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1〕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相关费用投入,依据现行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等要求,现对我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不可竞争费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税等费用构成(费率见附件),扬尘污染防治费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时,相应费用应按规定费率计取,不应调整。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构成。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费用。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声、防扰民措施;控制扬尘采取的洒水、裸土覆盖、场地硬化,对易飞扬颗粒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措施,土石方、渣土外运车辆进出场冲洗及防护措施,设置移动式降尘喷头、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围墙绿植、环境监测系统;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包括:施工现场设置标志、标牌,现场绿化,临时设施、围挡的美化;配备生活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饮水设备、防暑防寒设施及用电;治安综合治理;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和急救人员培训;现场防火要求采取的相应措施;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的保存。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包括:编制安全资料、专项施工方案;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通道、安防监控系统、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的安全照明与警示设施。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需费用。包括:施工现场围挡、临时办公室、培训场所、宿舍、食堂、浴室、厕所、诊疗所、仓库、加工厂、工地实验室、简易水塔(箱)、简易便道、供水和供电管线、排水设施。
(二)环境保护税:是指建设工程产生应税污染物,按规定标准应缴纳的税。
(三)其他应列而未列的不可竞争费,应按实际情况列明计费项目及计费方法。
二、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