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17:06:00
造价〔2017〕14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培育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站停止发放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备案企业可登录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
www.ahzj.com.cn)“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自行打印备案信息表。同时,系统提供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公开查询功能,查询有效期限为1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备案。 二、分支机构备案后,系统将实时动态更新其备案信息。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打印备案信息表;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系统自动关闭其打印功能,并提示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打印功能自动恢复。 三、自2017年9月1日起,原发放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停止使用。 请各市造价站按照要求,做好备案动态管理衔接工作。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样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