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11:42:00
阜造价函〔2018〕12号
关于对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
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
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外地进阜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保障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外地进阜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在安徽省内、阜阳市行政区域外、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我市开展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市外地进阜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三、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凡外地进阜企业在我市参加招投标以及承接造价咨询业务前,须到市造价站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四、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时,应提供《外地进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五、外地进阜企业基本信息自登记之日起,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发生下列情形的,基本信息不予复核,且两年内不予重新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1、提供虚假信息进行登记或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
2、逾期未按要求办理基本信息复核的;
3、企业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六、外地进阜企业统一纳入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行业管理,依法接受造价主管部门的监督。
特此通知
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