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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跨省(行业)调入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20 15:55:00

1、跨省(行业)调入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外省/行业造价员调入申请”申请注册新用户。 (2)用户注册申请经省价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在“从业单位变更管理”栏内点击“跨省调入登记审核”,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后提交变更申请,并通过系统打印变更申请表; (3)申请人携带书面资料到调入市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市管理机构对管理系统申请信息及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需在申请表上注明原件核验无误并签字盖章,并通过管理系统分配证书编号,上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调入申请后,申请人携带申请表、造价员证书原件到省造价协会办理跨省(行业)调入手续,收回其原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发放新造价员资格证书,同时通知调入市管理机构制作新从业印章。 2、跨省(行业)调入: (1)原省级造价员管理机构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盖印章的造价员调出申请表; (2)《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从业申请表(跨省调入)》(两份); (3)申请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4)申请人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6)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7)从业单位如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造价员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和社保证明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明原件; (8)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3、变更单位时间要求: 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在变更到我省工作单位90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